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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煤改电8.5亿采购空气能,拟入围企业不超23家
2017-03-30 10:25:31

北京市通州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煤改电”项目空气源热泵设备及安装入围企业采购



 

 

项目编号:TZXM-2017032167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35208251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103

联系方式:010-815831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泰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1352082515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101007 

预算金额:85000.0 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为确保2017年通州区煤改电工作有序组织,按期完成,招标人要求投标企业必须是空气源热泵设备的实体生产企业。当设备生产企业不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时,设备生产企业可与满足资质要求的安装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主办人(牵头人)必须为设备生产企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三证合一),证件齐全有效;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与热泵研发、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该经营内容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顺推2年之前(含2年)注册或变更;

·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冷设备类);

·企业有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企业须在独立的生产基地建有-20℃以下低温检测实验室,并提供低温实验室经评定合格证书,(该证书必须由具备-20℃以下低温实验室检测评定资格的国家级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

·生产企业现有净资产须在1亿元以上或2016年销售额(空气源热泵采暖设备)在1亿元以上;

·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非北京市企业需同时提供《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近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严重的用户投诉;产品、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空气源热泵国家CCC认证证书(注:CCC认证证书的申请人、制造企业、生产企业必须为同一单位名称);

·投标产品具备国家级空调设备检测资格能力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涵盖《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25127.2)规定的名义工况及低温工况制热性能,要求名义工况下COP大于2.1IPLVH)大于2.4,在-20℃低温工况时,不使用电辅加热情况下的COP≥1.6;检验报告的产品名称及型号必须与CCC证书一致;本项目采购的主要空气源热泵型号为:名义制热量≥5KW3HP压缩机)、名义制热量≥8.5KW(5HP压缩机)、名义制热量≥10KW6HP压缩机);(注:以GB/T 25127.2规定的制热名义工况下的制热量标称产品的制热能力(单位为kW),以检验报告实测数据为准,检测报告出具日期以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为准)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投资主体、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招标文件情况

时间:20170324 09:00  20170330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101002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投标截止时间:20170413 09:00

开标时间:20170413 09:00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高粱桥斜街40号(北京上园饭店)四季厅

版权: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